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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学雷锋志愿服务主题歌曲的启事

2018-12-03 14:40:33  来源:河北文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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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进一步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根据中央文明办、中国文联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学雷锋志愿服务主题歌曲征集传唱活动的通知》精神,河北省文明办、河北省文联、河北广播电视台决定,组织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主题歌曲征集传唱活动。现就公开征集学雷锋志愿服务主题歌曲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资格:

  活动主办单位面向省内公开征集学雷锋志愿服务主题歌曲。凡具有相关创作经验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加投稿(词曲作者至少一人在河北工作生活)。

  二、应征作品的要求:

  1.参选作品须为2013年以后创作,且未在国家级评选活动中获奖;

  2.作者须保证作品享有完整版权,若存在版权纠纷或违反有关法规,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所涉及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同时,作者提交作品参选,即视为授权主办方对该作品进行非商业性的宣传推广和向国家有关部门推荐报送;

  3.参选作品要充分体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4.歌曲的语言、风格、形式不限,具有时代特征和高水平的艺术表现力,易于传唱;

  5.作品须为含有人声歌唱的完整小样,并提供完整的歌谱;缺少完整小样或歌谱的,不列入参选范围。音频文件可为MP3或WAV格式。

  三、应征作品的提交:

  1.应征者须按要求填写、签署《报名表》和《承诺函》,并将《报名表》和《承诺函》照片格式发送至活动办公室。应征者为个人或集体的,应有应征者本人或该集体所有成员签署《承诺函》;应征者为单位的,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表》和《承诺函》可在河北文明网(网址:hb.wenmin.cn)下载。

  2.作品征集自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22日结束。作品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须包括人声歌唱的完整小样、完整的歌谱和《报名表》以及《承诺函》电子版。截止时间以活动办公室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每人(单位)提交的作品数量不超过3首,同一作品不得通过多个单位或个人重复投稿。

  3.投稿邮箱:3169688891@qq.com

  四、遴选办法和奖项

  活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从公开征集的歌曲中择优遴选20首作品,其中一等奖2首,二等奖3首,三等奖6首,优秀奖9首。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证书,同时在省级相关媒体组织传唱。其中,获得全省一、二等奖的作品,将推荐参加全国评选。对入选全国优秀作品和入围作品,中央文明办将给予5000元至1万元创作补贴。

  五、注意事项

  1.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换,请应征者自留原稿。

  2.为提升歌曲质量,活动办公室会邀请有关专家和作者对入围歌曲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3.活动主办方对本次活动保留所有相关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附:报名表

  附:承诺书

河北省文明办 河北省文联 河北广播电视台
2018年11月30日

关键词:学雷锋|志愿服务|主题歌曲责任编辑:郑光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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