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作为一个学术和政策话语并为人们所关注,其发生在中国不过三十多年的历史。中国文化产业观念的发生及其确立,有着自身的历史背景与社会语境,是在多重因素的作用下,获得言说的正确性、客观性和普遍性的,具有“中国化”的特殊历程。从最根本上讲,中国文化产业观念之所以能够发生,是全球化背景下文化经济不断崛起,文化价值不断凸显的潮流所致,是文化产业本身繁荣发展的结果,具有历史发展的必然性。
【核心观点】
◆“文化产业”与“文化工业”在中国语境下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基本上不存在前后继承性。
◆当主流文化意识到大众文化不可阻挡的潮流和趋势后,开始正视大众文化的存在,并选择主动与之接近,用人们喜闻乐见的方式表现主流文化。
◆把“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作为两个概念提出来是理论认识的一个突破。随后,针对文化产业的统计工作、规划纲要、政策法规纷纷出台,文化产业迎来发展的“黄金期”。
一个背景——
中国大众文化兴起的特殊语境
中国大众文化的萌芽或所谓现代意义上的文化市场在19世纪末至20世纪上半叶的许多开埠城市如上海、广州、汉口、天津等地已经初具规模,具有与世界的同步性。但需要指出的是,我们不可笼统地将它们与20世纪90年代兴起的大众文化混为一谈。第一,从社会背景来看,中国近代开埠城市的文化形式虽具备西方大众文化的基本特征,但它们并非建立在中国发达的文化工业之上,很大程度上受到“西风东渐”和在华外侨的影响。第二,从地域范围来看,中国近代大众文化有明显的地域性。由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都市、大众和文化市场在近代中国只是局部的现象,无法发展成为独立的形态。与20世纪90年代全面兴起的大众文化相比,其影响范围非常小。第三,从时间跨度来看,中国近代大众文化现象具有短暂性与断裂性。
从观念溯源来看,在“大众文化”概念产生以前,中国文化语境中经常出现“大众” “大众化”“人民大众”等用法,但是这些与西方语境和当代中国语境中使用的“大众文化”概念均不相同。我们今天所说的“大众文化”主要是指在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上世纪90年代在中国全面兴起的、具有广泛市场意义上的大众文化,是中国现代工业和市场经济建立后的产物,其显著的特征就是赤裸裸的商品性、通俗性和消费性。在中国传统的表述中,所谓文化的“大众化”最初是指占人口多数的民众可以接受的文化形式,也就是通俗文化和民间文化的另一种表述。虽然它们有时也表现出商品性,但是在与主流文化的较量中往往处于劣势,因此知识界并不需要“大众文化”这个概念。直到20世纪80至90年代,“大众”一词被用来翻译西方“masses”和“popular”,其内涵已经显露出另外完全不同的层面。由此可见,人们对“大众文化”的探讨既联系着当代中国文化市场全面兴起的事实,也与西方大众文化理论的译介有关。
两条路径——
“文化工业”与“文化产业”
“文化产业”一词具体在中国何时出现和使用,学界仍存异议。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作为经济学意义的“文化产业”观念的形成是在20世纪80年代对“第三产业”的讨论中逐渐显露出来的。1985年,国务院同意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第三产业统计的报告》,带动了国内研究“第三产业”的热潮,而作为第三产业的文化艺术生产及其商品化、市场化、产业化等问题也逐渐进入学界和政策制定者的视野。在这一过程中,“文化产业”作为一个新的概念陆续被提及。由此可见,上世纪80年代国内对“文化产业”一词的使用,更多的是从文化经济学的角度进行阐释,强调文化对经济的积极作用。
从另一条线索来看,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的这段时间,随着法兰克福学派代表人物的著作和文章被译介到中国,“文化工业”理论在中国大众文化快速发展过程中落地生根,催生了中国人文学者的研究热情。从时间上来看,作为批判意义的“文化工业”和积极意义的“文化产业”在西方世界本是先后发生的概念,却几乎在同一时间平行出现在了中国本土。这就无怪乎这两个词在国内的翻译和使用常常存在既统一又区别的混乱局面。换言之, “文化产业”与“文化工业”在中国语境下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二者基本上不存在前后继承性。
中国“文化产业”观念的早期萌芽,看似是一条相对独立的言说路径,但这并不意味着它能很快生根发芽。一方面,在中国摸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的初始阶段,市场和大众的力量都不够强大。大众阶层无法掌握文化的话语权,加剧了文化产业发展的难度。而当文化产业出现以后,既要面临着保持中心意识形态权威的主流文化的压力,又要受到精英文化的排斥,可谓是“多面受敌”。另一方面,在“文化产业”一词未正式进入中国官方话语体系之前,关于文化产业的探讨基本延续的是法兰克福学派关于大众文化的批判思想,具有强烈的文化否定性,这无疑对具有经济学意义上文化产业话语权形成了牵制。只是,随着“文化产业”一词进入政府工作报告,以及知识精英们看到了文化产业不可阻挡的发展态势,“人文阵营”与“经济阵营”才逐渐达成和解。其结果是,“文化工业”一词除了用于理论的历史回顾,已经渐渐退出主流学术话语。
三重因素——
文化转型、研究拓展与体制改革
文化产业能够在理论和实践、政府和学界、企业和民间等多个维度获得言说的合理性,主要与三重因素有关。
-文化转型
当代中国社会转型是把市场化、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改革这三个重大的社会变迁浓缩在同一个时空中进行,其爆发的能量十分巨大,文化作为其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无疑也深受影响。一是大众文化的兴起。随着日常生活政治化状态的终结,中国社会出现了一种明显的世俗化趋势,大众文化急剧膨胀,精英文化不得不作出让步。它们一部分进入象牙塔,另一部分则汇入大众文化的世俗化洪流之中,二者界限日趋模糊。这为文化产业观念的合理性出场奠定了基础。二是主流文化的模糊。大众文化刚刚兴起时,主流文化还试图将大众文化纳入主流文化之中。但是,当主流文化意识到大众文化不可阻挡的潮流和趋势后,开始正视大众文化的存在。一方面,主流文化把大众文化看作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主流文化选择主动与大众文化接近,用人们喜闻乐见的方式表现主流文化,而流行文化也越来越多地呈现出主流价值观。三是消费文化的形成。改革开放以后,中国迅速融入市场化的全球性大众传媒网络之中,港澳台和西方的大众文化产品短时间涌入内地,强有力地刺激了中国文化娱乐市场的发展。在中国社会由生产型社会向消费型社会转变的过程中,文化的产业化就不可避免地发生了。
-研究拓展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知识界的研究拓展,为文化产业观念的合理性提供了阐释空间与理论支撑。一是“人文阵营”向文化研究和文化产业研究拓展。文化研究的拓展一方面充实了中国文学和文艺批评界对“文化”观念的狭窄批判视野,推动了学界对大众文化的态度转变,影响了对文学艺术与社会生活之间关系的认识;另一方面对法兰克福学派“文化工业”理论在90年代的话语权构成一种消解,克服了理论套用带来的一些不良后果。尤其是文化产业的发展很快将一些争论湮没在产业实践的浪潮中,辨证看待文化产业成为文化研究的一个重要议题。20世纪90年代中叶,当部分人文学者仍然纠缠于大众文化该不该批判的同时,一些人文学者已经悄然转变思路,投入到“文化产业”这一新领域开辟的研究当中。二是“经济阵营”向文化经济研究拓展。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由于文化生产被严格限定在文化事业的范畴之下,文化经济并不纳入国民经济统计体系,经济学家都有意回避科教文卫的生产性这一问题。改革开放以后,“第三产业”作为非物质生产的部门和产业,开始进入政府官员和经济学家的视野,开启了我国文化经济理论的早期探索。与此同时,西方“创意产业”和“创意经济”的概念和一批以戴维·思罗斯比、露丝·陶斯为代表的国外文化经济学领先学者的相关著作进入中国学界视野,进一步推动了文化经济学研究的热潮。
-体制改革
中国对计划文化体制的选择是一定历史条件的产物,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和理论渊源,是多重因素导致的结果。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率先取得突破,潜在的文化市场逐渐从“地下”转到“地上”。进入90年代,与文化产业相关政策法规密集发布,如《关于文化事业若干经济政策意见的报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的若干规定》等。1998年,文化产业司在文化部机关大精简中脱颖而出,成为文化部唯一新成立的部门。这是我国首次设立专门的文化产业管理机构,标志着我国文化产业进入“从自发到自觉”的新的历史阶段。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第一次正式把“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作为两个概念提出来,这在文化建设的理论认识上是一个重大的突破。随后,中国针对文化产业的统计工作、规划纲要、政策法规纷纷出台,意味着文化产业结束了早期的观念之争,上升为国家战略,中国文化产业在政策层面的推动下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期”。
中国文化产业观念的发生过程,可以看作人们在思想和感觉上对共同生活环境中文化生产变迁所做出回应的记录,它与特定历史时期以及与它相对应的那个社会构成一个结构严密的整体。从最根本上讲,中国文化产业观念之所以能够发生,是全球化背景下文化经济不断崛起,文化价值不断凸显的潮流所致,是文化产业本身繁荣发展的结果,具有历史发展的必然性。
(作者宗祖盼李凤亮,分别为深圳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助理教授;南方科技大学党委副书记、深圳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院长、国家文化创新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