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强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吉祥物会徽等知识产权保护
把七种行为作为案件查办重点
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加强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吉祥物会徽等知识产权保护的通知》,要求突出抓好大案要案查处,把七种行为作为案件查办重点,切实加强冬奥会冬残奥会吉祥物、会徽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这七种行为是:未经授权,在生产、经营、展览和其他活动中使用与冬奥会冬残奥会吉祥物、会徽等标志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伪造、擅自制造与冬奥会冬残奥会吉祥物、会徽等标志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或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与冬奥会冬残奥会吉祥物、会徽等标志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变相利用与冬奥会冬残奥会吉祥物、会徽等标志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未经授权在企业名称或在网站使用与冬奥会冬残奥会吉祥物、会徽等标志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未经授权,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冬奥会冬残奥会吉祥物、会徽等专利;未经授权,在产品、包装、广告或其他宣传材料上标注涉及冬奥会冬残奥会吉祥物、会徽等的专利标记或专利号;故意为侵犯冬奥会冬残奥会吉祥物、会徽等知识产权行为提供场所、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
通知明确,各级知识产权保护部门日常监管的重点区域主要是张家口市内各区、赛区周边区域,以及全省各旅游景点、各旅游区旅游纪念品市场、商品批发零售市场、城镇小商品集散地等。重点商品主要为与冬奥会有关的纪念币、纪念章、毛绒玩具、体育用品、运动服装、鞋帽、文具等。重点环节是冬奥会特许商品生产领域、商品流通领域和商标印制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