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今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条例相关情况。条例设总则、培育与创造、转化与运用、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社会保护与自我保护、服务与保障、法律责任和附则,共八章六十八条。
条例明确,建立健全专利导航制度,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专利导航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交易、产业知识产权运营等平台建设,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联合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加大权属激励措施,规定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机制。
条例加大人才保障,规定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情况纳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内容,对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才评定职称实行分类评价,对在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可以按照规定通过绿色通道申报职称评审。
条例明确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信息服务机构等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加强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培育和监管,明确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执业活动的禁止行为。
条例明确,强化行政保护,规定政府及有关部门针对不同的知识产权客体实施相应的保护制度,加强新领域、新业态的知识产权保护,依法查处利用互联网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提升司法保护效能,建立技术调查官制度,为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案件技术认定提供参考。强化社会保护和自我保护,要求行业组织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机制,明确展会、专业市场、电子商务平台相关方的知识产权保护责任,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张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