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十一个月
京津专利技术在河北转化逾千次
河北专利技术在京津转化七百九十三次
12月1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雄安新区召开“知识产权助力京津冀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专题新闻发布会。记者了解到,今年前11个月,京津专利技术在河北转化1139次,河北专利技术在京津转化793次。
今年以来,河北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运用促进五大行动,持续提升知识产权综合运用效益,为京津冀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开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行动方面,京津冀三地知识产权局签署深入推进京津冀专利转化合作协议,建立专利供需信息互通等5个机制,共享专利开放许可技术5314项。举办京津冀高校知识产权联盟大会、河北省高校知识产权运用发展大会,促进高校专利资源转化运用。持续推进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深入开展“专利转化燕赵行”等活动,促进了专利技术在三地转化。
在开展知识产权金融创新行动方面,河北知识产权部门强化政策引导,建立健全专利保险和专利权质押贷款激励机制。指导各地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银企对接”等活动,促进融资工作快速开展。截至9月底,全省知识产权质押项目数795项,质押登记金额116.1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06.95%和120.71%,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河北还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产业引领行动、知识产权强企提升行动、地理标志商标品牌运用促进行动。获批国家级专利导航基地3家,建成省级基地6家,组织其开展产业发展状况分析研究,助推重点产业发展。启动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试点工作,283家企业参与创新管理评价。加强地理标志商标品牌富农示范项目培育,“大厂肥牛”“深州蜜桃”入选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二批地理标志联系指导名录。
发布会上,河北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赵彦军介绍,河北持续健全知识产权法规制度体系,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自今年11月起施行。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方面,《条例》在借鉴有关省立法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转移转化的硬性规定,要求利用财政资金形成的相关知识产权应及时转移转化,满三年无正当理由未转移转化的纳入公开转移转化清单,对达不到转化要求的,予以通报。
赵彦军介绍,《条例》立足改革发展实际,分层分类明确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管理部门、相关部门和组织的职责,主要对市场监管、版权、农业等相关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并要求将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工作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将知识产权工作经费保障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条例》还提出,坚持靶向施策、精准施治,通过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产业、科技、人才等政策,推动建立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产学研服相结合的知识产权创新体系,区分知识产权不同客体有针对性开展培育创造,加强原创性引领性关键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创造、储备和高价值知识产权前瞻性布局。(记者马彦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