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风景如画的避暑山庄,感受古代皇家御用避暑地的园林文化;前往古香古色的正定古城,穿越千年望繁华;置身蜿蜒雄伟的古长城,流淌千年的大运河,河北博物院,涉县八路军一二九师纪念馆……河北的文物资源震撼人心。
河北省文物遗存丰厚,文化灿烂,是中华民族的重要发祥地之一。全省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3.3万余处,其中世界文化遗产4项6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91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6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6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232个,博物馆182家。
燕赵大地上,历史遗珍和红色遗迹遗物星罗棋布,无声胜有声,深情讲述着河北故事,永续着千年文脉。
牢记嘱托 奋力展现丰硕成果
“要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挖掘其丰富内涵,以利于更好坚定文化自信、凝聚民族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的谆谆教导,为河北省文物工作者指明了工作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河北省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扎实推进,文物事业取得显著进步,文物在服务大局、资政育人和推动发展方面的独特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在国家文物局的大力支持下,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承德避暑山庄、正定古城等一批国保单位得到有效保护,泥河湾东方人类探源、冀西北地区新石器时代等考古工作取得重要突破,省级文物管理部门和专业机构得到加强,重点领域改革稳步推进,有力促进了河北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
河北省文物局围绕百万年人类史、一万年文化史以及五千多年中华文明史,组织实施河北省重大考古项目研究工程,加强考古成果的整理、挖掘和阐释。全面完成太子城遗址的考古和遗址陈列馆建设布展工作;积极协调推进正定古城文物保护项目,争取国家文物保护专项经费3亿元,完成了隆兴寺、天宁寺凌霄塔、城墙等12项保护维修工程,全部向社会开放,丰富了古城文化内涵;重点开展尚义四台、康保兴隆等遗址考古;稳步推进燕赵中山考古学文化、大运河文化带考古学研究等考古研究工作;稳步推进雄安新区文物保护与考古工作,完成起步区48处文物遗存的考古勘探,编制雄安新区文物保护规划,启动了南阳遗址、鄚州城遗址等考古发掘工作;推进元中都、泥河湾等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构建国家、省级考古遗址公园体系。
避暑山庄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圆满收官,承德普乐寺保护修缮工程被评为第二届“全国十佳文物保护工程”,承德普陀宗乘之庙古建筑保护修缮工程入选“全国优秀古迹遗址保护项目”,为下一步的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全面提升博物馆发展水平,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特色鲜明、体制完善、功能完备的博物馆体系,提升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目前,全省备案博物馆总数达182家,2021年新增备案17家,其中国有博物馆6家,非国有博物馆11家,年接待观众3265.8万人次,共举办展览864个,社会教育活动 3377 次。
凝心聚力 以加强文物保护为使命
近年来,河北省文物局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推进长城、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抓好重要点段保护修缮。做好崇礼太子城遗址保护与利用工程,并在国家文物局支持下举办了“冰雪·双城·盛会——从1202到2022”主题展览。依据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长城保护总体规划和相关规定,推进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长城本体保护工作,推动长城由抢救性保护向预防性保护转变;实施山海关长城、金山岭长城保护展示工程项目;加大社会参与力度,推动潘家口段项目实施。依据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和我省实施规划,编制印发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项实施规划;推动郑口挑水坝、朱唐口险工等工程;持续推进大名府故城、贝州城遗址、馆陶徐万仓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加强石窟寺保护,分级实施石窟寺抢救性保护工程。继续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文物保护工作,不断推进古堡拯救行动,让文物保护赋能乡村振兴。
此外,多措并举,大力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完成八路军一二九师司令部旧址修缮工程,推动西柏坡中共中央旧址、中共晋冀鲁豫中央局和军区旧址保护修缮工程开工实施。同时,推动《河北省长城保护条例》《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决定》《河北省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条例》颁布施行,认真贯彻落实《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推动保护传承利用协调推进理念入法入规,服务国家长城、大运河文化公园建设,为新时代全省文物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良好的环境。联合省检察院、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有关单位,开展革命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助推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
破解改革发展难题 实现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启动了全省文物资产资源规范化管理项目建设。通过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完善与管理技术改进,形成科学化、系统化、标准化的文物资产资源管理体系,全面提高河北省文物资产资源精细化管理水平。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文物保护专项规划相关要求,开展了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划调整、定位工作。组织各级文物部门与当地城乡规划部门对接,充分考虑不同地理环境、不同类型文物保护单位周边地形地貌特征,调整参照物不清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区划,经专家论证、修正后,委托相关单位,完成保护区划地理信息进行定位。对953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划地理信息进行定位,已报请省政府研究后公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91处已划定了保护区划。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启动土地出让中的考古前置工作,目前已经在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实施。丰富长城、大运河科技安全防护手段。完成基于高分辨率卫星遥感技术不可移动文物执法监测与预警系统建设项目,对长城、大运河重要点段开展卫星遥感执法监测。
落实安全责任 不断推进文物安全形势由稳向好发展
扎实开展全省文物建筑博物馆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隐患,进一步震慑文物盗窃、盗掘犯罪。专题督办违法案件,推进文物平安工程建设,严格把关,强化监管,保障安全。推动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督促各地按照国家文物局要求落实相关制度,压实文物管理使用者文物安全直接责任,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管理。聚焦文物盗窃盗掘、火灾事故、法人违法三大风险,联合公安机关持续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联合消防救援部门开展文物火灾隐患专项治理,持续开展文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全面提升文物安全防护能力,推进文物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聚焦精准发力 推动文物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2年河北省文物局将继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承德调研时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河北实际,推动新发展阶段全省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好2022年度的主动性考古发掘工作,推动考古学课题研究,加强考古与研究阐释工作;做好2022年度的主动性考古发掘工作,推动考古学课题研究,扎实做好革命文物保护工作;继续推进长城、大运河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夯实博物馆藏品保护管理基础,加大重要文物保护修复力度;全力配合雄安新区建设,推动新区的文物保护与考古项目,完成雄安新区年度考古工作;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推动曲里千佛洞石窟危岩体加固与水害治理保护项目方案编制,推动相关技术防范项目建设;抓好清东陵惠陵、正定隆兴寺三通御碑等重点文物保护工程项目;推进智慧博物馆建设,重点做好河北博物院重点文物数字化保护与展示传播项目;持续推动文物安全责任落实;引导博物馆充分发挥公共教育、文化服务等作用,让文物“活”起来。
河北省文物局将牢记使命、认真履职,聚焦文明探源,聚焦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让文物在发掘、保护和利用中重焕光彩,让文物工作成果惠及更多民众,取得新进展、新突破,实现河北省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贡献力量。